广灵县公安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攻势如潮 连续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广灵县公安局全警动员,以打开路,亮剑攻坚,持续保持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连续破获6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人。
(资料图片)
2022年6月23日,广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成功将涉嫌组织收购他人银行卡为境外诈骗、赌博团伙转账洗钱的犯罪嫌疑人白某齐(男,23岁,广灵县人)抓获。
7月14日,经过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多次反复做思想工作,涉嫌组织收购他人银行卡为境外诈骗、赌博团伙转账洗钱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3岁,灵丘县人)迫于政策压力,主动来广灵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7月18日和7月22日,县局刑侦大队民警根据案件线索,经多日摸排,分别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陈某博(男,19岁,广灵县人)和曹某军(男,25岁,广灵县人)抓获。
7月25日,蕉山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经多日摸排蹲守,在大同市云州区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谷某磊(男,28岁,大同市云州区人)抓获归案。
7月28日,作疃派出所民警根据案件线索,成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黄某高(男,25岁,湖北孝昌县人)抓获。
8月2日,经斗泉派出所办案民警多日耐心做思想工作以及浑源县公安局裴村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张某(男,19岁,浑源县人)主动投案自首。
8月4日,县局办案民警兵分三路,在广灵、浑源和灵丘分别将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4岁,浑源人)、李某(男,24岁,浑源人)、于某(男,24岁,浑源人)、安某明(男,26,广灵人)抓获归案。
目前,以上犯罪嫌疑人已被广灵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各类实名制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绝不买卖、转让、出借、出租。一旦这些支付工具涉及违法犯罪,不仅会影响到公民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苏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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