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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项目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工程建设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2年6月30日起,在盐都区范围实施工程建设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凡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原则上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少于30日,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栏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额、计划招标时间等内容。

建立和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能进一步强化交易信息公开,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概况,提前获知招标信息,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优化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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