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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被处罚

7月26日,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作出苏苏常碧应急罚﹝2022﹞27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天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罚款25500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2022年4月30日,本机关到苏州天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巡查检查,发现苏州天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违法嫌疑,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苏州天工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郑宝成,住所:常熟市碧溪街道东江路16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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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2 21:30:33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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