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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罚25万余元

8月1日,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张住建罚决﹝2022﹞10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杨舍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凤凰镇2014年以前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改造工程中出借资质给张家港市瑞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款25.408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2022年8月1日,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张住建罚决﹝2022﹞99号处罚决定书,昆山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丰镇静安园二期项目中存在转包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处罚款7.136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5日,法定代表人王志保,住所:昆山市周市镇白塘商苑3号楼45室。(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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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2 21:47:46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张家港市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