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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中燃港城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被处罚

7月28日,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作出碧综罚建字﹝2022﹞第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市住建局燃气办在对2022年4月17日常熟市碧溪街道留下村留下8号和常熟市碧溪街道三湾新村5区36号的瓶装液化气闪爆事故初步勘察中发现,常熟中燃港城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未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违法嫌疑,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处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常熟中燃港城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建忠,住所:常熟市碧溪新区碧周路1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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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15:43:49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街道办事处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