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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财政局“三举措”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近年来,如皋市财政局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支持推进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公务出行服务保障和管理效能,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管服分离。2020年5月,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将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能分离,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公务出行是否按照用车口径规范申请用车,是否按照行驶轨迹和统一结算标准进行结算,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公务出行车辆保障服务及安全出行保障等工作。财政支出时结算单据必须经由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确认盖章。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施生命周期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出台《如皋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喷涂制式标识要求,全面落实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统一规范管理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行为,严格按预算支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联合专项督查,由纪委监委、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南通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公务出行规范化管理、公务用车补贴发放、落实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租用电动汽车管理及私自租用社会车辆等情况,查看出行轨迹、派车记录、财务账目等,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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