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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一“老赖”

“现在宣布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你是否听清,还有什么要陈述的?”随着执行干警一声令下,金川区人民法院又将一名“老赖”送进拘留所。

据了解,胡某与曹某系朋友关系,曹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借款4.8万元。债务到期后,曹某一直未向胡某归还借款。胡某遂将曹某起诉至金川区人民法院。经法院 调解,曹某与胡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于2021年1月底先行还款2万元,剩余资金于2021年5月一次性归还。但到约定期限,曹某仍拒不还款。胡某遂向金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但曹某逾期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财产情况,且长期拒接执行干警电话亦不提供其具体住址,故意逃避执行。

近日,执行局干警掌握了被执行人曹某的位置线索,迅速赶往其所在地,将被执行人曹某拘传至金川区人民法院。因曹某涉及多起民事案件,并且拒绝提供后续的还款方案。鉴于此情况,金川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曹某进行司法拘留15天。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金川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不沦为“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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