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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证书火速拿、一线大厂直接进……开课吧因虚假宣传等被罚款244万元

近日,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44万元,涉及虚假宣称“热门证书火速拿”、“一线大厂直接进”等问题。

经查,北京开课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2021年8月9日至8月26日期间,开展“开课吧826返校节”促销活动,活动的主要优惠措施是“夺2亿‘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好好学习奖学金、超级会员奖学金、优秀学员奖学金共3种。其中好好学习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公职考试”“IT技术”“数据商业”“职场技能”共5大类33个奖学金课程。当事人在开展“开课吧826返校节”活动期间,委托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部分楼盘电梯间发布电梯海报及视频广告,同期在其官网推广宣传。

当事人为了更好地销售课程,在其官方网页显著位置,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有如下内容:“全球名校任意选”、“超全编制轻松过”、“热门证书火速拿”、“一线大厂直接进”及“我们全力打造保送通道”字样。 事实上,当事人宣传“打造保送通道”,但无法打造保送通道,只为当事人成绩优秀学员提供免费的留学中介服务;当事人宣传“全球名校任意选”,当事人对考试成绩优异的同学,通过中介服务提供名校入读机会,无法实现全球名校由学员“任意选”。当事人宣传“超全编制轻松过”,当事人对笔试成绩优异的学员提供面试辅导,无保送名额及渠道,笔试成绩优异的学员取得编制会相对轻松,其他学员无法保证“轻松过”;当事人宣传“热门证书火速拿”,当事人无法干预拿证速度,无法实现“火速拿”;当事人宣传“一线大厂直接进”,是当事人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和工作经历,推荐应聘大厂对应职位,不可能“直接进”。

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2018)第八条第一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依据《广告法》(2018)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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