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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严格“四个标准”确保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到位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保障网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尽之责。今年以来,山丹县民政局严格政策标准落实,确保救助措施到位,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严格对象确认标准,确保救助对象不重不漏。严格按照《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规定,重点对“三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和“因病卧床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需他人长期照料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监测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并与其他救助数据比对,做到认定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按时效办理,确保认定对象不漏、不错、不重。2022年1-11月新纳入特困人员32户53人。

严格资金保障标准,确保资金发放足额及时。严格执行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按政策要求对保障标准进行提标。每月10日前,通过“一折通”按时发放分散供养人员供养金,集中供养对象直接将资金划拨供养服务机构。同时,县财政按照每张床位3000标准,为集中供养服务机构预算安排运营经费,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经费需求。今年以来,共为1026户1182名特困人员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696.1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6.48万元、临时价格补贴4.64万元。

严格照护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严格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每年按自理、半自理、全失能3种照料护理类别进行评估认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标准。今年以来,认定自理人员827人、半失能296人、全失能59人。积极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照护服务(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每半年发放一次生活用品),年累计服务4.2万人次,有效提升了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

严格巡访探视标准,确保监护责任有效落实。严格督促乡镇建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探视走访,县民政局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定期查看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县、乡、村、第三方服务机构与监护人签订5方监护照料协议,确保了探访、照料、监护全覆盖。同时,审核第三方服务工单4.2万余张,督促整改服务不实不细、弄虚作假服务5起。

关键词: 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