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迎来省级园林城镇创建现场检查考评


(资料图)

根据省建设厅有关考评规定和《浙江省园林镇标准》等相关要求,省建设厅组织开展对2022年度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镇的9个镇进行实地考评,主要包括了柯桥区平水镇、上虞区盖北镇、上虞区上浦镇、上虞区驿亭镇、新昌县儒岙镇、诸暨市五泄镇、诸暨市姚江镇、嵊州市仙岩镇、嵊州市长乐镇。

本次考评由原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副局长、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专家库专家朱坚平带队,专家组成员共3人,其中园林专家1人、市政专家1人、省美丽城镇办1人。专家组采取查阅台账结合现场踏勘的形式,对“省级园林城镇”创建的5大类23个指标基础资料进行了审核查阅,现场踏勘分为园林绿化线、市政生态线,专家组对创建工作中的要点、难点、常见问题做了专项指导,并对各镇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创建基础台账资料

借园林城镇创建工作为抓手,完善补充城镇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合理划定建成区现状与规划面积,进一步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明确各项绿化规划指标,统计符合计算标准,并有三级台账作为支撑。

2.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改善

开窗见景,出门见绿,园林城镇要打造出城镇绿色风貌。加强林荫路建设,合理选择行道树树种提升镇区绿量,村镇环境整治要见缝栽树典型引路,加大单位绿化力度,学校、医院、政府大院等地率先多种树,种大品种小规格的乔木。

3.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品质

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理念需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做到“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意境。植物配置应该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同时村镇也要强化对园林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以提升园林绿化工程品质。

4.严禁对古树的保护性破坏

古树名木是自然资源中的瑰宝,客观记录和生动保留了村镇发展和变迁的记忆。根据古树名木管理办法规定,古树名木距树冠垂直投影线以外5米之内不得改变原貌。

下一阶段,绍兴市将以此次考评验收为契机,乘势而上,不断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做好城镇各类绿地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园林城镇创建,打造特色品牌金名片。

浙江省建设厅将于年底公布园林镇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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