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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纽菲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被罚5.75万元

11月2日,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昆巴应急罚﹝2022﹞81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深圳市纽菲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罚款5.7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深圳市纽菲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21日,负责人杨柳,住所:昆山市巴城镇东荣路28号2号房。(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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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08 15:31:52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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