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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民政局关于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告

周宁县民政局关于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告

经调查,下列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3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周宁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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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7 11:35:31 所属分类: 财经

关键词: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