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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检察院积极打造“三化”模式 让司法救助成为民心产品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最能体现检察机关充分关注司法案件弱势群体,是名副其实的“民心产品”。近年来,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坚持从“一调了之”变“一调到底”,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等国家战略紧密融合,以“三化”模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7万元,其中救助扶贫对象9人、未成年6人。

强化内外协作,极拓展案源。坚持以“应救尽救”为原则,构建“申请人主动申请+检察机关主动救助”工作模式,要求县院各职能部门检察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并注意将线索和相关材料移送控申部门,由控申部门统一受理救助申请或依据职权启动救助程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法制宣传日等平台开展宣传,邀请乡、村干部等参与救助金发放等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控申部门与刑检、民行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促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都能进入救助“笼子”;主动与乡镇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同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摸排救助线索,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及时纳入救助渠道,实现协同发力,应救尽救。

转化司法理念,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少的问题,积极转变被动等待思想,在办理申诉案件、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主动向其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让检察干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承办检察官走进农村、社区,通过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获得赔偿及社会救助情况,形成全面、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通过主动调取,方便群众,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比如,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在得知被害人年事已高、无子女赡养、还需抚养孙子孙女,以及盗窃财物已被被告人挥霍一空、且两人长期以盗养吸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后,除按照法定程序为受害人办理司法救助,还协调民政主管部门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让遺受厄运的一家重现生活曙光。

深化多元救助,延续检察温情。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妇联、社区、村委等机关和组织的协作配合,延伸救助体系,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同时,注重调研分析,因案施策,提高司法救助精准度。如2021年办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支持起诉案,针对未成年这一特殊群体,坚持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救助,重点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帮助两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后,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实现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坚持司法为民,创新构筑全方位司法救助格局,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群众,结合具体案情及时、主动给予司法救助,实现救助救急救困与助力精准脱贫有效衔接,“三化”模式下的司法救助工作已然成为临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百姓、助力脱贫攻坚的民心产品,件件救助都办在群众心坎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闫晓斌 吕唤平 刘琪

关键词: 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