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资料图】

福清市检察院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步走”筑牢“防线”

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案件的发生,真实地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尤其是身处离异、重组等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自护不足,若监护不力,极容易遭受侵害。为此,福清市检察院通过“三步走”的方式,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调动社会力量“全程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向前一步 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机制

今年2月,福清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签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三方建立起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多层面、多维度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探索研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检察机关要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监护状况评估,准确掌握家庭教育指导需求,启动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有力阵地支撑,今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福清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通力合作,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人员,合力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及其他预防性工作。

向深一步 个性与共性帮教结合解决家庭监护问题

何某的母亲长年在外,一年难得见上一面。父亲则忙于生计,对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何某不闻不问,这让何某误入了歧途,走上了犯罪道路。

今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何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向何某的父母现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履行监护人责任。同时,由司法社工从心理疏导、亲子沟通、志愿服务等方面为其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提供一对一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这是福清市检察院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一个剪影。

福清市检察院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中反映出的家庭教育问题,实行“个案指导+集中辅导”“督促干预+引导帮助”,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

针对个案中暴露出的监护失职行为,向涉案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并定期对亲子关系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为保证效果,根据个案情况明确设置督促监护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期限和次数。今年以来,已发出《督促监护令》41份,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咨询、指导196人次,推动解决家庭监护问题,帮助38个家庭改善了亲子关系。

福清市检察院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周开展集中教育,联合福清市妇联、福清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联合开展线上公开课——“让爱更暖”家庭教育指导系列讲座。此外,还邀请心理专家对30余名已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集中开展线下主题家庭教育讲座,帮助他们形成良好亲子关系和家庭氛围,有效提升监护质效。

关键词: 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