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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再出新举措强化采购人信用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防范控制采购风险,市财政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建立采购人违法违规记录及责任回溯机制的通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

一是实施失信行为分级分类管理。将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两个等级,并明确了两类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对两类失信行为采取不同的监管手段,并将失信行为评价结果作为对采购人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健全采购人违法违规记录机制。通过信用手段进一步强化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着力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管理体系。依托“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对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与记录。

三是建立健全采购人责任回溯机制。在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与认定时,要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四是建立采购人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公开机制。采购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处罚,推送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公示。

五是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和信用评价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纳入相应政务领域信用档案,并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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