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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京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罚23万余元

12月30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住建罚决字﹝2022﹞第31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京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在苏地2017-WG-47号地块1#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价:1190.08万元,项目地点:北园路南,档案馆东)建设中,于2022年9月20日市质安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未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已于2020年11月擅自交付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23.8016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京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8日,法定代表人张伟,住所:苏州市人民路171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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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08 20:10:52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