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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司法局“三招”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金东区司法局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效服务乡镇(街道)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一、“学习+考试”结合,夯实审查基础。一是编制审查“教科书”。印发《金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管理指南》《政府法律相关制度汇编》,为审查人员从鉴别起草到审查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全流程“教科书式”指导。二是举办审查“法讲堂”。立足“萤火法讲堂”,定期为乡镇(街道)审查人员讲述合法性审查知识内容,对于合法性审查的要求,意见书格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三是进行审查“模拟考”。从合法性审查的审查范围、具体操作流程、专业技能角度,对乡镇(街道)专职审查人员(包括法律顾问)进行考试和实操演练,通过考学结合的方式提升合法性审查的专业能力。

二、“机制+流程”共建,规范审查程序。一是固化审查机制。制发《加强金东区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发《金东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意见》,将合法性审查流程制作成“五张图表”,将区级层面成熟的审查模式应用到各乡镇(街道)。二是压实审查责任。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以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职责,司法所所长+专职法律顾问联合审查模式。三是重塑审查流程。严格按照立项、起草和征求意见、党政办分流交办、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制定发布、备案监督、定期清理等审查流程操作,形成规范的流程制度。

三、“监督+指导”并进,凝聚审查力量。一是组织交叉检查。组织乡镇(街道)专职审查员进行交叉检查,通过交换检查文件目录、行政合同清单等,检查“应审尽审”完成情况。二是进行定期督查。将合法性审查列入法治金东(法治政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到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合法性审查专项督查,要求乡镇(街道)就指出问题立整立改。三是建立规范指导。结合“2+N+1”专职法律顾问和“一村一顾问”制度,强化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提供“智囊式”服务,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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