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邱林、杨本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2023年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邱林

杨本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蕉城区七都镇黄厝村长宁村47号

97.50㎡/426.88㎡

城镇住宅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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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8 22:52:32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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