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邱林、杨本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2023年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邱林
杨本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蕉城区七都镇黄厝村长宁村47号
97.50㎡/426.88㎡
城镇住宅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3日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2-18 22:52:32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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