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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罚12万元

3月29日,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苏张住建罚决﹝2023﹞3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吴江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高新区(塘桥镇)劣V类河道周边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李王新村,在工程砼浇筑施工过程中未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取样检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款12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吴江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姚国华,住所:吴江市松陵镇长安路与高新路交叉口伟业新都汇17幢419、420、421、422室。(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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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5 17:28:02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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