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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水之梦乐园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被罚45万元
3月16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苏昆住建罚决﹝202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水之梦乐园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项,处罚款4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水之梦乐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于长玲,住所:巴城镇水之路18号。(记者 杨登基)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05 17:10:59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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