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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肢解发包被处罚

3月28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苏苏昆住建罚决﹝2023﹞2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肢解发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款2.622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陈璜,住所: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15号B2房3-43室。(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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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1 10:13:00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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