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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3﹞07第01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利达铸造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处罚款43.78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利达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季吉清,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沺泾管理区张港村。(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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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1 09:32:4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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