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扶贫政策优化调整(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低保对象2022年度按照320元/人/年给予全额资助,过渡期内逐步转为不低于个人缴费标准的90%定额资助;

●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给予50%定额资助。

●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困难人口享受定额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时限和资助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按不低于当地2021年个人缴费资助标准的80%、50%、30%给予资助,2025年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其他优化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在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降低看病就医成本

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医保部门要做好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地和医保协议管理,卫健部门要督促引导医疗机构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

关键词: 湖北低收入人口 城乡居民 医保参保 资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