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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毅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被罚5.75万元

7月18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江应急罚﹝2022﹞42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吴江市毅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六)项,决定给予吴江市毅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2022年6月28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吴江市毅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使用的乙酸乙酯、聚氨酯粘合剂等危险化学品存储于危化品仓库,仓库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内部部分聚氨酯粘合剂未设置防泄漏托盘。

吴江市毅洋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宋斌,住所:吴江市七都镇丰田村。(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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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00:28:1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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