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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嘉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罚5万元

7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人民政府作出同府综罚决字﹝2022﹞002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嘉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苏ECJ951重型自卸货车于2022年4月25日23时00分左右在同里镇同津大道和长港路交叉口附近发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嘉韵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2日,法定代表人林作涛,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56号4幢3楼3001室。(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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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6 15:15:0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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