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草集生物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生产与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相符的化妆品被罚
9月8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2年第22期,总第94期),涉及蜀草集生物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生产与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相符的化妆品案。
【资料图】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渝药监化处罚〔2022〕5号 | 蜀草集生物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生产与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相符的化妆品案 | 蜀草集生物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张学才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430元;3.罚款2.2万元;4.没收“元昱堂头皮清净液”4瓶。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09.06 | 2022.09.08 |
发布日期:2022-09-10 16:39:16 所属分类: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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