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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常环天行罚﹝2022﹞6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官网载明:常州弘源水务有限公司因行政违法行为,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处罚款共3.98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州弘源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06日,注册地位于天宁区青龙街道紫阳路8号,注册资本5000万,法定代表人为路峰。(记者徐磊)

关键词: 青龙街道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