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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宿豫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57.9元

据江苏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共同核定:今年前三季度,宿豫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57.9元,同比增长6.0%,较上半年提升0.7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41.4元,同比增长4.9%,提升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61.3元,同比增长7.6%,提升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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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8 17:47:38 所属分类: 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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