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未来工厂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请评定条件
01 未来工厂
申请评定未来工厂应为省级遴选入库的试点(培育)企业,相关项目于12月31日前基本建成投产。应根据最新建设进展情况,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应用(https://xzz.jxt.zj.gov.cn)如实完成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原则上要求达到成熟度三级方可申请未来工厂评定。
02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申请评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应为省级培育库内项目(浙企智造在线”应用内显示为省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培育状态),要求已建成投产,原则上登记完工时间为12月31日以后的培育项目不得参与本次评定。申请评定的企业应根据最新建设进展情况,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应用如实完成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并对照评估选项提供针对性描述,上传图片、视频、文档等佐证材料。
二、企业申请资料准备
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依托“浙企智造在线”应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于11月25日前完成评定资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交评定申请。
1.基本信息填报。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类型、投资金额、联合建设单位信息、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项目实施成效等。
2.在线提交企业主要装备、软件购置和其他项目建设有关咨询服务清单,提交项目建设期内所获相关标准、专利、软著等。
3.根据申报书模板撰写未来工厂申报书(附件3)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附件4),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及单位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4.申请评定的企业应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典型场景和优秀解决方案,并将可对外输出的解决方案拆解为应用、组件、模型等数字化产品,于11月30日前在“浙企智造在线”提交上架,上架的数量与质量将作为重要赋分依据。
5.申请评定未来工厂的企业需提供可视化综合展示和典型应用场景创新成果。未来工厂可视化综合展示可提供链接地址或视频,视频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典型应用场景可提供视频、仿真、图文等,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
三、其他
未明事项请与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联系。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wps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