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拂面来——永昌县全面部署落实“八五”普法工作纪实

11月1日,永昌县水源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合永昌县第四中学在水源镇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反电信诈骗、反邪教、国家安全、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等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相关资料图)

自“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以来,永昌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启动、高水平实施,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永昌县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突出“三个强化”

以坚实基础护航普法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以来,永昌县调整充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县政府常务会累计学法42次,各乡镇、部门均建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制度保障。永昌县制定了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法治培训、网上学法、年度述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强化经费保障。永昌县及时足额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69万元,预算县级普法经费20万元,征订学习资料6万余册,印制学习笔记8000余本,表彰“七五”普法先进单位32个、先进个人35名。

突出“四个坚持”

以创新思维提高学法质效

坚持领导干部讲法。永昌县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在每次法律法规学习时,执法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详细解读,之后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组织县级领导到联系乡镇、部门开展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在本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共开展讲法活动120余场次。

坚持专业队伍释法。遴选43人组建普法讲师团,聘任专业讲师3名、法治副校长74名,成立32人的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推动“法律八进”深入落实;实行“单位聘用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官联系点”制度,为16家单位提供了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300余次。

坚持重要节点普法。突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围绕“3·15”“4·15”“12·4”等时间节点,采取“主题活动+专项活动”“新媒体+普法”等方式,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46场次,3.7万余人参加了普法知识线上有奖答题。

坚持重点人群明法。推行党员干部“线上+线下”学法模式,线上依托“学习强国”“爱永昌”等平台提供即时便利的学法渠道,线下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学法。针对农村群众、青少年、妇女、流动人口等不同普法对象,通过文艺演出、发放资料、“逢6上街”等方式,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社会实践等,开展“送法上门”400多场次,发放资料5万余份、法律读本2万余本,开展校园法治讲座96场。

突出“五个聚焦”

以法治底色绘就平安画卷

聚焦依法行政,永昌县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议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坚持职能部门起草、法治部门审核、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聚焦规范执法,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全程记录、法治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

聚焦法治乡村,制定《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9个,培养法律明白人645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58户。

聚焦法治文化,持续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促进法治文化共建共享、便民惠民,建成法治广场1个、文化阵地16个,利用“三下乡”“四月八”等节点,通过乡村大舞台、普法志愿者等开展宣讲80余场次。

聚焦社会综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调委会162个,吸纳调解员903人,建成个人调解室2个,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枫桥式”司法所1个,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904件,调处成功3840件。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永昌县把“八五”普法融入法治永昌建设中,让普法“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使得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犹如春风拂面,在永昌县蔚然成风。(图片来源:金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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