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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恒达星湖湾房产有限公司因违反《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被处罚
12月13日,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锡山住建罚决〔2022〕年第(045)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市锡山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无锡市恒达星湖湾房产有限公司因未对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花海家园业主反映的漏水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2万元。
无锡市恒达星湖湾房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04日,注册地位于锡山区东北塘锦旺路,法定代表人为张根荣。(记者高允楼)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1-04 14:53:51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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