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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美家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20万元

1月12日,常熟市支塘镇人民政府作出支综罚环字﹝2022﹞第1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美家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罚款20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违法事实 2022年8月8日,当事人被检查发现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苏州美家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尹福鹏,住所:常熟市支塘镇锦绣大道59号1幢。(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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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9 15:56:53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