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贫困家庭遇车祸 可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编辑同志:我大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摔成重伤,肇事者则趁天黑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我大伯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由于家中经济情况拮据,一时难以支付高额的抢救治疗费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何救济办法?

读者:孙宁

孙宁读者:你大伯的这种情况符合申请救助基金的条件。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等五部门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核算。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