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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出台《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漳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漳州市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以贯彻落实漳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着力提高漳州市残疾人教育文化水平为目标,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制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杂费减补制度”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家庭助学金制度”三大助学工程,设立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教科书补助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四个助学项目。

其中,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的,给予学校每生每年95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寄午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在教科书方面,按每生每年120元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接受高等院校本、专科全日制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受助对象,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此外,《方案》还设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对接受中等教育的资助对象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接受高等院校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给予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接受硕士学历教育的给予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参加函授、电大、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的给予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参加自学考试的给予每人补助3000元;考取全日制博士学历的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助学奖励金。

《漳州市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的出台,实现了漳州市对残疾儿童少年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全过程助学帮扶。(记者 林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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