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杨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现有杨勇对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黄厝村长宁村34号原登记于杨义高与刘术英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七国用(2001)字第1117号)。刘术英系杨义高配偶,杨勇、杨芳系杨义高、刘术英子女,现原权利人杨义高已于2019年10月去世,杨义高父亲杨万国与母亲舒玉帆已先于杨义高死亡。杨义高继承部分由杨义高配偶刘术英、儿子杨勇、女儿杨芳继承。刘术英、杨芳自愿放弃继承权。因此,被继承人杨义高所遗留的该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由杨勇一人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先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23年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相关资料图)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9号窗口)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黄厝村长宁村34号
97.50㎡
/407.58㎡
城镇
住宅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9日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21 19:13:04 所属分类: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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