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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并人社监行罚字﹝2023﹞103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江苏凯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也未就拖欠工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之规定,处罚款2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江苏凯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荣新,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2-1201。(记者 杨登基)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3-04-21 16:21:21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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