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2021年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量化积分入学的通告

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 号)及《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教〔2021〕38号)文件精神及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量化积分入学通告如下:

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校全接纳,具体学校根据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申请人积分高低,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

仅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积分入学基本条件中工作、居住、社保等三项条件的,按积分高低录取部分学生(积分最低21分)安排在学额有余的公办学校,其他安排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

因片区内学校招生计划限制及人数分布关系,部分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要调剂到其他片区。同等条件下,调剂严格按照积分高低及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执行。

具体录取学校可于7月14日8:30以后通过报名平台(浙里办)“查看记录”查询。

7月15日—7月17日各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由各学校安排。

镇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