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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处罚

3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作出穗埔长岭综执罚决〔2022〕第0180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广东广州)官网载明: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向南岗河支流(二级水域:水声涌)排放未经沉淀处理的泥浆水,依据《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款14.6万元。

华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13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1902房,法定代表人陈怀。(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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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2 13:24:45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建设集团 管理条例 黄埔东路5号